本报讯(记者 李其淇 通讯员 徐 莉) 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我市进入为期3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休渔范围为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4月27日上午,市海洋局召开全市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暨第二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分析会,认真传达自治区及我市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要求,以及全区二季度农业安全生产暨防灾减灾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对休渔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细致部署、明确责任。会议明确要求,所有应休渔船、渔排必须在5月1日12时前全部返回船籍港或指定停泊点,严格落实“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证集中”的刚性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伏季休渔制度不折不扣落地执行。本次休渔对象涵盖除钓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实现休渔范围、对象全覆盖。休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需在规定时限内抵达指定停泊点,严禁擅自转移、离港;渔具需统一捆扎封存于船舱内或上岸集中保管,严禁携带违规网具出海作业;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严禁为违规捕捞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任何配套服务。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大幅提高违法捕捞处罚力度,对禁渔期违规捕捞行为明确了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及分级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船舶等严厉惩戒措施。我市也同步推行了“海陆空”联动全域巡查管控,设立一线工作组分区包干、责任到人,紧盯涉渔“三无”船舶、乡镇渔船等重点对象,聚焦重点海域强化执法巡查,严打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严守休渔底线。同时,开展贴合渔民实际的专项培训,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渔船船员191人,涵盖新法法规解读、渔船驾驶、恶劣天气应对及消防救援、心肺复苏等应急实操内容,并联合海事部门开展商渔船船长互动宣教活动,提升船员安全防范与应急能力,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